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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的财产分割问题(郑州)

两个问题: 1、如果在婚前买房,自己付首付,这套房子一直用我的公积金还,婚后当然也用我自己的公积金还,不动用工资,那么这个房子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如果我全额付款买了一套房子,那么婚后也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是法律上有规定的还是需要公证才是个人的财产呢?好像有说如果不公证,夫妻共同生活几年以上财产就属于共同的了,有这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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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分别回答如下:1、婚前购买的房屋系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依法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该部分的财产权利,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分割时原则上按照1:1的原则分配。2、目前法律已经取消了不动产因夫妻关系存续自动转为共同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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