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社保缴费政策_沈阳

本人2010年在单位离职后,把保险转到户口所在地瓦房店市个人缴费,缴费时间3年多,之后有3年停止个人缴费,现户口转到大连市,想把社保转到大连个人缴费,到瓦房店社保中心办理的时候,告诉我2010年7月单位医疗欠缴,我个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从单位转个人交的时候,不告诉我单位欠缴,还可以办理个人缴费,并且交了3年多,现在办理才告诉我欠缴,时过8年让我再找之前单位。所以我要投诉,因为他们办事失误导致我现在的结果,耽误我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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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2 热心网友

    你好! 2010年7月后的缴费基数,在2010年9月才公布,因此2010年9月份后全大连地区的参保人员都需要补缴2010年7月、8月的基数差。因此2010年8月从大连单位离职时,并未体现欠费。在2018年3月来办理转移业务时,系统提示在大连单位有一笔欠费需要回大连社保补齐后方可调转,这不是办事失误,是2010年7月份所在单位没有及时为补缴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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