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买房办产权证的疑问[呼和浩特]
本人2001年贷住房公积金买一套房子,贷款时间10年,签订了抵押合同,2002年入住,是唯一生活用房。2007年1月贷款还完,准备办理产权证,并打算出售此房。房产部门说:出售此房按新房收取营业税5.55%和个税1%。此房是否符合转让自用住房5年以上,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条件?
全部1个回答
-
您好,房屋产权过户时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日期为计算的。并不是房屋建筑年代或入住日期来计算的!因此您的房屋需要出售,应该交纳以上两项费用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