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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在上海至怎样被定义的 具体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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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热心网友

    对于想在上海买房子的朋友来说,肯定很想了解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现为大家从房管局和银行的角度整理出标准,供大家参考。 1、从房管局的角度,主要是看购房者家庭是否有住房为认定标准的。因个人住房信息尚未联网,购房者家庭成员在外地是否有房并不会影响在上海购房,主要在上海没有房产,就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2、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根据规定是既要看购房者家庭是否有住房,又要看家庭是否有按揭贷款记录,就是所谓的“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银行不可能去落实借款人家庭的实际拥有房产的情况,故主要还是以借款人家庭是否有房贷记录做为首套房的认定标准的。 案例一:妻子是本地户口,之前和父母已有一套住宅,现在结婚丈夫不是本地户口,想以丈夫名义贷款再买套房,问是否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 答:如提问者妻子之前已有贷款记录则丈夫贷款购房仍按二套房标准;若此前夫妻双方皆没有贷款记录,且妻子与父母共有产权房屋是18岁以前上名字的,则可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 案例二:之前已经在苏州购了一套房,在满足购房条件的情况下现在想在上海购房,如果把之前购买的转移到家人名下去掉自己的名字,那在上海购房属于首套房吗?可以享受到首套房优惠吗? 答:上述提问者将名下苏州房屋的产权完全转移给家人后;同时提问者也满足在上海2年内已缴满1年个税及社保的情况下,且夫妻双方名下在上海无产权房的条件,则以家庭为单位其可以限购一套房源。如其在上海从未拥有过产权房屋,购买房屋属首套房。 案例三:我和妻子结婚前,在外地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老婆的名字,并且还有贷款。现在上海有套房子准备卖掉,然后以家庭的名义准备再买房子算二套房吗? 答:提问者将上海的产权房屋出售后,再次购买房屋的行为属第二套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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