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贷款 > 厦门贷款利率 > 公积金缩短期限-我2007年在建行办了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目前夫妻每月工资额较宽松,想缩短期限每月增加还款额,但根据贵中[厦门]

公积金缩短期限-我2007年在建行办了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目前夫妻每月工资额较宽松,想缩短期限每月增加还款额,但根据贵中[厦门]

我2007年在建行办了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目前夫妻每月工资额较宽松,想缩短期限每月增加还款额,但根据贵中心2010年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缩短贷款期限试行办法规定,缩短贷款期限后的贷款月还款额不高于贷款发放时的首月还款额;我和我爱人目前的每月还款额较充足,但没有大额的钱可以提前还贷,就没办法办理缩短贷款期限,咨询经办行建行,就把这个文件搬出来,告诉我们说不能缩期,但别的地方建行是可以执行缩期的,这个文件已经执行3年多了,我认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更改下,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 办理缩短贷款期限后的贷款应符合以下要求: 1、缩短贷款期限前后的贷款剩余期限相差应不少于12个月(含); 2、缩短贷款期限后的贷款月还款额不高于贷款发放时的首月还款额; 3、缩短贷款期限后,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会将您的建议反馈给于公积金管委会。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