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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更换,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梅州】

你好,我是11年6月分参加工作的,当时在一家人事关系在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被派遣到第三方公司。12年12月离职,13年1月进入一个政府的事业单位工作,属于财政拨款,公积金也是财政缴交。想问一下,我要去对我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什么操作么?如果不去处理,以后如果购房什么的会有什么麻烦么?如果要个人去办理什么手续,怎么办理?需要那些手续,分别去什么地方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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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小小:您好!来信收悉,现为您答复如下:职工发生工作变动的,(1)工作调动证明;(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新工作单位账户账号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转移手续。详情请咨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科:2285812或五华分理处:4435626。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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