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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3年7月在南宫市金南宫买的商品房B5-2-60.

我13年7月在南宫市金南宫买的商品房B5-2-602 ,当时认购合同约定14年底交房,14年底签签商品房销售合同时,交房时间改为15年7月31日,可是开发商到现在都没有开工,7月交不了房是肯定的,我想退房,走诉讼,寻求法律援助。开发商是:内蒙古赤峰市宝石集团。工程项目:金南宫国际商贸广场。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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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退房,对方存在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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