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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房屋出租给王某,双方约定租期一年,但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几个月后陈某以优

我将房屋出租给王某,双方约定租期一年,但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几个月后陈某以优厚的租金要求租赁我的房屋,问一下我可不可以要求王某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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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要求王某搬出去,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王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由于你与王某之间约定租期一年,属于六个月以上,应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却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因此双方的租赁应认定为不定期租赁。此时,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王某在一周之内搬出。欢迎到安居客网免费律师在线咨询!安居客  在线法律咨询  法律助手  法律文书   杭州律师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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