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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朗镇华照村271亩耕地被中山市志力置业公司以1000元每亩的青苗补偿给耕户是否合理和合法?(中山)

各位好,我代表南朗镇华照村横门217亩地块的耕户,相关事件如下: 一、2016年11月7日我方向副市长信箱投诉,办结后的回复如下:南朗镇建设发展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召集相关负责人开协调会,镇建设发展公司建议由志力置业公司参照周边补偿事项对执耕户作适当的青苗搬迁补偿,并搬迁期宽限在3个月内完成。(周边的青苗补偿款是每亩4000元) 二、2016年12月7日在南朗镇华照村委会会议室,村委书记回复我方:开发商只给耕户按照每亩1000元的标准补偿,但不是青苗补偿费,并要求我方耕户提供发票,除此之外,无其他补偿。 三、目前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开发商解析该地块于2005年通过拍卖取得使用权,但没有出示拍卖证明相关合法证件,是否有瑕疵和疑点? 2、1996年下半年,横门镇政府动员我村村民复耕“太生围”即此地块,我方耕户一直开荒耕种至今,为何开发商2005年拍卖的地块到2016年,相隔11年才开发?现在于2016年8月16日和2016年9月10日,没有经过村委、村民、耕户的同意情况下,在立起公告牌数天后就开始对耕地进行围墙、挖掘、推土等建筑施工,损毁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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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2 热心网友

    你好!你反映不服市长信箱投诉回复意见的问题,建议你按《信访条例》规定向作出该回复的上级机关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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