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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烟台高新区办首付买了一套房子,.

你好,我在烟台高新区办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未能按期交房,2014年7.31前要交房给我,开发商明显违约,我现在要通过仲裁委员会解除合同,我在银行贷款56万用于买房,抵押的是我办首付的房子,我要咨询一下,如果我通过仲裁委员会解除合同,房子也不是我的,银行的56万还要我还吗?我应该怎么解决?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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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热心网友

    银行的贷款已经支付给了开发商,应当是由开发商返还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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