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本人现在居住房子是结婚后买的,房价15万首期5万,由于妻子有住房公积金所以用她
本人现在居住房子是结婚后买的,房价15万首期5万,由于妻子有住房公积金所以用她的名字贷了10万(还剩7万),首期是我自己一个人去给的(有售楼小姐看到),但只能写妻子的名字,每月还贷用的钱是妻子的住房供积金,装修用的钱是妻子从娘家拿的,家电是我自己去买的(1万),我的收入远没有妻子的高,我自己又没办法证明首期和家电用的钱是我给的,如果我现在要和妻子离婚,我大概能拿回多少?我要提供哪些证明?我和妻子没有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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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房子是婚后买的,依法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或由哪一方具体付款均不影响其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一般就是平分。所以你的问题其实就是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对于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你自己也可以看看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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