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产网 > 长春房产问答 > 长春贷款 > 长春过户更名 > 奶奶去世后有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是奶奶的名字,现在要回迁了,姑姑们都同意放弃遗产,

奶奶去世后有一处房产,房产证上是奶奶的名字,现在要回迁了,姑姑们都同意放弃遗产,

把这个房子给我,到时候可以直接写我的名字吗?需要什么手续?是回迁时手续少,还是现在过户简单?希望专业人士给予回答,谢谢!!地点在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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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0 热心网友

    您只有在满足代位继承条件,您才可以继承该房屋权属,这个比较麻烦,可能也不太好听,只管讲讲吧,说的不得当的地方请您海涵!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你奶奶去世后,您爷爷属第一继承序列,第二序列即您奶奶的子女。您想代位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上述继承人必须对放弃该权属的继承第二:问题的核心在于您代位只能代您父亲的位置,即您父亲作为第二序列继承人,只有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才可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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