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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统建房的出让金[厦门]

我有一套统建房,其土地性质为划拨,按规定应补交出让金才可变更。我想缴纳出让金,不知如何交,需提供些什么材料,特向贵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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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2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统建房在抵押或者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根据《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若干规定》(厦府办(2007)315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统建房、房改安置房、危改安置房、落实华侨政策安置房等政策性用房。该房产转让或抵押时,按合同成交价1%(如合同成交价低于我市三级市场指导价,则按三级市场指导价或评估价的1%)由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向买受人或抵押人收取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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