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买房风险 > 离婚又复婚房本能过户另一方吗?

离婚又复婚房本能过户另一方吗?

离婚又复婚房本能过户另一方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g****6 热心网友

    夫妻离婚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已由原来的共有状态转化为各自所有。原房屋在离婚后已归您所有,因此复婚时,是您个人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复婚并不导致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前房屋如果已过户,自然是其中一方个人财产。如果该房屋尚未作变更登记,但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离婚协议房屋归其中一方的约定,已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