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贷款 > 厦门首付月供 > 第二套,第三套房界定[厦门]

第二套,第三套房界定[厦门]

男方和其父共有一套商品房A;女方与前夫共有一套商品房B,且仍在按揭中,但女方和前夫离婚协议明确B房所有权及涉及的按揭还款由女方前夫所有及负责。 如果这种情况的男方和女方结婚后,以男女双方名义买房,算第几套房。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算第三套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