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_太原-我于2007年9月按时标准交给物业维修基金,由物业代办房产证,当时收取100元手续费
我于2007年9月按时标准交给物业维修基金,由物业代办房产证,当时收取100元手续费,当时说两个月办下来,2009年12月物业通知领证,收取代办费2000元,并且要我们补交维修基金,多出的维修基金是由于该物业拖延办证所致,让业主出钱合适吗?代办费2000元事后来收合适吗,我们业主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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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中介费用的收取,不属于我局监管;2009年3月维修资金调整了收费标准,业主多承担费用是开发商导致的,需要与开发商协调,若是合同中注明办证时间但未按期办证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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