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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经济开发区不执行《征用土地协议书》。

我是扬州市邗江区汊河街道办东石村焦庄组徐长才,反映邗江区经济开发区国土所,处理的问题我不能接受。 一 2012年9份有18人签名甲方为扬州邗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乙方为焦庄组各家各户,白纸黑字签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协议书中第五项第二条有个协议,关于《本次征地涉及的安置人口数初步按照目前人口计算,最终安置人口数以实际需要安置且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口计算》,甲方不执行协议中“最终安置人口数以实际需要安置且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口计算”。而是按照初步人口计算,也就是说户口截止日,到现在为止估计包括村干部在内谁也不知道是哪一天,因为公告什么样子没人看过。通过咨询现在这知道批复日期为2011年5月6日。国土所汤所长说了“不按照协议做是因为协议这是【格式】,每份协议中都有”,18人签定的协议就是【格式】? 二 2012年12月18日按照初步人口发放焦庄组《邗江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证》。 1 、不知道户口截止日,我孙子徐金鼎2011年6月20日就出生。徐金鼎母亲2010年就结婚,当时也不知道要报户口,现在户口都在焦庄组母子二人没能领到《邗江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证》。 2、 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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