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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土地咨询_温州-某个房子,国有土地出让,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总宗分割登记,尚未办理套房分割变更登

某个房子,国有土地出让,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总宗分割登记,尚未办理套房分割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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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 热心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所询问的两个专业术语均非规范表述。根据字面理解,土地使用权总宗分割登记应当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单位根据房屋初始登记结果申请每套房屋的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机构按照面积分摊方法办理每套房屋的土地登记,并出具土地分割登记凭证(每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开发单位名下)的土地登记行为。套房分割变更登记应当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总宗分割登记后,每套房屋的购房人(或拆迁安置户等)凭该套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购房发票(拆迁安置房还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有关资料申请土地登记,土地登记机构将该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由开发单位过户到购房人的转移变更登记行为。 综上,上述问题意为:所咨询的具体某套房屋整个地块土地使用权已经分割到套,每套房屋的土地用途、使用权类型、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已经明确,只要住户领取到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后,再加土地分割登记凭证(向开发单位领取)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该套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若还有不明之处,可向市国土局地籍管理处(88367482)或辖区分局(市土地登记交易中心)联系,详细咨询。 最后,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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