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调整引起的争议[呼和浩特]

我在06年2月购的一处房屋(137平米现房),当时与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中强调在我将购房、以及相关房款、各项税费交与开发商后,该开发商保证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在此期间我不断询问房本办理进度,答复为办理过程中。在今年5月中旬,该开发商突然通知,由于契税税率由0.75%调至3%,需我补交税差近6000元,我跟其理论,钱早交到开发商手中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我多发生费用,为何要求我来承担。但对方表示,事实虽然是这样,但如果你不交钱,房本不予办理,双方僵持至今,问如何能尽快办下房本,并减少我的损失呢?为盼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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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7 热心网友

    您好,双方是否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办证日期,如有约定,双方应按合同执行。如未在合同中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由个人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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