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买房 > 南京买房风险 > 请教关于军产房使用与继承的问题_南京

请教关于军产房使用与继承的问题_南京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就现状而言,不管是军产还是社会房屋,所有权属于均以产权登记为准,与房屋内的户口及谁是户主没有太大关系。关键要确认,这套军产房屋在部队分房时是谁享有分房福利,是你父亲,还是你们这个家庭(包括你叔叔)。如果是你父亲享受福利而分得的房子,又登记在他名下,则该房屋属于你父亲所有,他去世后由你和你母亲继承,你叔叔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如果是你们包括你叔叔在内的家庭共同享受分房福利,则该房屋属于你们所有家庭成员共同,你父亲只是作为家庭代表被登记在产权证上,你叔叔有部分产权。但无论如何,并不因为你叔叔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房子就是他一个人的,独占房子更是没有根据。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