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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廉租住房的问题[平凉]

关于申请廉租住房的问题:    您好,自国家有保障性住房,廉租房优惠政策后,我县各级领导积极响应,认证落实,但是在落实过程中,不知道是什么环节出现了问题,导致后申请的有房住,先申请的没有住房,实属比我家情困更艰苦的,满足条件的申请者给他们住我们也没啥说的,可是条件不够的,而且家里情况比我家好一点的,能提前,这个我就觉得真憋屈,难道是大家的眼睛都不好使,大家心知肚明啊,不知道今年有没有,我们家还在等候佳音,麻烦领导体察民情,帮助家人渡过难关,限价房实属好政策,但是还是买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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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热心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按照《静宁县人民政府批转建设局关于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意见的通知》(静政发[2009]68号)、《廉租住房出售细则》(静建字[2009]1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2009年以来,我县分三批将建成的廉租房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了公开配售。配售对象从最初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目前共配售廉租房646套。我县在廉租房分配过程中,按照个人申请、街道办初审公示、房管局复审公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的“三审查三公示”程序,以及“先最低收入家庭、后低收入家庭;先无房家庭、后住房条件差的家庭”轮候保障次序确定分配对象,并采取公开摇号、全程公正的方式确定分配房源。今年,我县在继续完成144套廉租房、170套限价商品房续建任务的基础上,将新建廉租房162套,公租房36套。年内可配售的廉租房将达到266套,申报工作计划从6月份开始8月份结束,届时,将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发出申报公告,在街道办、民政局和住建局、居委会办公所在地张贴申报通知,望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申报。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关心和支持,希望能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把这项惠及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办好办实,让上级放心,让老百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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