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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房屋漏水,渝中区房管局根本不做为,一推三六五[重庆]

通过政府信箱反映人民路170号房屋漏水问题(国庆期间就在漏),结果渝中区房管局没本没有联系反映人,直接在网上就回复办结了,还说什么“我区高度重视,当即责成渝中区房管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渝中区房管局接信后万分重视,立即着手调查办理”,但是办理结果就是“经区房管局调查核实,建议向该房屋产权人市级机关公房管理处直接报修。”这么重视,怎么不见联系一下反映人?这么重视怎么一推推干净?“向谁租的房子,有问题了向谁反映”是不是这个道理?假如你渝中区房管局管不了,不是你的权限是不是也该你们管理单位内部联系?如果这个事情是安排错了,就不该你们单位管,那你是不是也应该和反映人联系一下,说明情况?如果是派件派错了,那派件的人又是在做啥子?就是这样让迫切需要解决问题的群众求助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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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9 热心网友

    人民路170号房屋为市级机关公房管理处人民村房管所管理房屋,田云华为7-2房屋住户。房管所前期曾接住户报修屋面渗漏问题,并进行了现场查勘。该房屋在2010年时实施了外立面整治,对屋面进行了平改坡改造,但雨量大时会有雨水从坡屋面聚酯瓦搭接处漏到原房屋屋面上,屋面积水后再渗漏至住户天棚。房管所在准备对屋面进行防水处理时,发现原屋面上堆积了大量废弃家具、杂物和违规砌筑的洗衣台等,致使防水施工因缺乏工作面而无法实施。房管所告知住户必须清除屋面杂物后进行防水处理,但是住户表示杂物不是自己堆放,不愿承担清除责任,住户也为此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社区干部曾到现场协调,但一直未能解决清除屋面杂物事宜,导致屋面防水至今未能实施。 收到本次反映问题后,公房处安排了人员进行查勘,发现屋面杂物仍未清除。经与住户沟通,商议处理办法如下:一是继续联系街道社区协调解决屋面杂物问题,再由房管所实施防水处理;二是在杂物清除前,房管所将采取技术措施实施应急维修,缓解屋面渗水状况。住户对此次处理意见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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