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房产网 > 鹰潭房产问答 > 鹰潭其他 > 鹰潭法律纠纷 > 履行村民义务却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夏埠村整体拆迁补偿疑点颇多

履行村民义务却不能享受村民待遇 夏埠村整体拆迁补偿疑点颇多

 大江网讯 记者周争鸣报道: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乡夏埠村委会夏埠村小组女性村民汪高姩,1977年嫁入夏埠村并落户夏埠村小组,后因丧偶于1982年改嫁江西省进贤县,但户口一直未迁出。1986年,汪高姩携后夫及两儿子回夏埠村定居至今。去年,鹰潭市开发新城区,夏埠村委会下辖的夏埠村小组与其相邻的滩上刘家、前汪、茅源等村小组整体拆迁。按照鹰潭市信江新区管委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夏埠村民按人口数每位村民获得4万元人民币补偿款,并获有安置宅基地和及店面。由于汪高姩的改嫁,她的村民身份遭到当地组织否认,汪高姩及其子女未能获得当地村民同等待遇。因此,汪高姩深感委屈,多方奔走申诉至今无果。 像这样的情况人我该怎么办啊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