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流程跟申请条件_温州
我是永嘉县大若岩镇这边的,我爷爷育有5子,有4个儿子以成婚,我这一辈表兄弟姐妹7人,以达20周岁的就我一人。我爷爷有两间半的木制结构的老房子,大概的面积有200平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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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主要看是否已有自己的住房,若其父亲已有住房,不管面积多大,按照“一户一宅”法律规定,则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可以申请原住房拆扩建)。申请宅基地审批流程:目前,宅基地审批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另一种是没有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没有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村,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程序相对简单,主要流程如下:1.农户向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2.经村民委员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公布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辖区国土资源所初审,初审同意后由国土资源所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县政府政府审批(委托国土局审批)。已经实施城乡规划管理的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流程相对繁琐,主要分三步:第一阶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建房农民向当地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经同意后,持当地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建房的申请报告向辖区住建所提出建房申请,住建所向当地国土资源所开具《永嘉县个人建房工作联系单》。在3个工作日内,住建所会同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后,国土资源所在2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建房意见和有关审查材料反馈给住建所。住建所接到国土资源所的审查意见后,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初步审查意见并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镇(街道)政府在3个工作日内在工作联系单上签具审核意见。(涉及水利、交通、风景、文物等有关单位的,住建所在踏勘当日出具《永嘉县个人建房工作联系单》给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在接到联系单3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建房的意见反馈给住建所)。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会同国土资源所进行建房联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民家庭人口、现住房情况、规划用地总平面、建筑方案图等,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限不计承办时限)。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住建所在公示期满后即日依法予以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通知建房户领取相关证件。第二阶段: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建房户持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材料向当地国土资源所提出用地申请。国土资源所在当日对农民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报当地镇(街道)政府审核,当地镇(街道)政府在收到材料后,凭个人建房工作联系单当即签具审核意见,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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