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首付加混合贷款,因房东也买房,要我们将首付款不交监管局,直接交付给他,请问可以吗?有风险吗?_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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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万一他的目的不是去买房或者有什么不良的企图,当你把钱给他后,房本上还不是你的名字,那么,他跑路了你的追债路会让你疯掉。在物权法上,房本上依然是他的名字,你是没有任何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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