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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刚看到房产新政,很高兴啊!但是还是拿不准,怕理解错误,所以再问清楚。在[乐山]

我也是刚看到房产新政,很高兴啊!但是还是拿不准,怕理解错误,所以再问清楚。在实施细则:“2、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的职工,在首次支取公积金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全部支取个人(含配偶)帐户内的余额。已经提取过公积金正常还贷的职工,仍按《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乐住公委【2008】2号)第二章的规定执行。”我们夫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已经超过3年,08年公积金贷款购房,8月份开始正常还贷,准备今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根据政策我们是不是可以提取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余额?如果可以,1月份可以办吗?敬请回答,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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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1 热心网友

    你好。按照你介绍的情况,是符合这条新政策的,在今年内都可以办理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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