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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坦州金山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金山城十期(凯都国际)商品房问题(中山)

你好, 我在今天下了定单,签了购买坦州金山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金山城十期(凯都国际)商品房的协议。 想询问下,现在如果我将全部款交完,该楼盘是否有完善手续可以办理房产登记证的? 另外,有金山城公司的预售许可证,但是委托了珠海市精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款项,这个是否合适的? 请帮忙回应下,因为真的怕给骗了,希望政府帮忙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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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凯都国际业主:您好!依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建成后应当提交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房屋竣工的证明等材料向国土局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据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该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已完成。待开发企业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后,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共同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经查核,国土局有楼盘名称为“金山城10期”的预售项目登记备案资料。关于金山城公司委托珠海市精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款项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销售行为,该行为是否合适请咨询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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