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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殖税和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何不同?[呼和浩特]

土地增殖税和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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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行业的一种税,针对房地产在转让环节所产生的增值额而征收的一种税。所得税是针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或个人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在房地产行业中,对房地产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人租赁、转让房地产征收个人所得税。两者较为类似的都是对所得收益征税,但土地增值税是属于交易费用的一种,是计入成本中的。 (注:以下所述各税种的实施细则皆为深圳地区的标准) 一、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在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所得税:房地产行业中存在两个所得税, 一个是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房地产市场上的企业(开发企业、中介商)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个是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房地产三级市场上个人租赁、转让房地产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有偿转让(不包括无偿赠与、继承等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等。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的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三、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即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相关的经济利益,具体有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在房地产市场中以房地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出租和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是征税对象。 四、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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