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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物业拖欠小区水电费-福州

我是晋安区南平东路151号建发领第澜悦湾小区业主。小区也叫建发北湖苑2区。我们小区4号楼和5号楼的架空层,那是属于我们全体业主们的公摊面积,也是我们平时活动的场所。可近日我们广大业主却发现,公摊面积在广大业主不知情、临湖社区拿不出产权证的情况下被临湖社区对其进行改造装修。准备变成他们社区的办公场所和养老院,将严重影响小区的封闭式管理,破坏整体安防系统。广大业主深表不满,强烈反对。已经自发到新店镇政府进行了两次诉求活动,希望上级有关部门深入调查,还我们宁静、安全的家园,我们业主不愿意用自己的公摊为社区买单。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以我个人判断,事态可能会继续恶化,严重影响小区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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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热心网友

    您好,建发北湖苑小区规划建设天境湾、澜悦湾、御湖湾、国宾府四个小区,随着小区入住率不断提高,因未成立社区,与社区居民利益息息相关的许多社会性事务无法正常受理和办理根据闽民建[2005]275号转发民政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榕委办[2012]111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新建小区应配建一定面积的社区办公场所和配套设施用房社区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是为了更好为小区居民提供服务,且经规划部门正式审批开发商将社区办公及配套设施场所按照图纸移交到位后,新店镇按照社区要素定性、户数定量、类别区分的整合工作原则,在建发北湖苑(澜悦湾)小区成立临湖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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