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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租房公积金提取问题-福州

本人有一套农村的房子,是1970年建成的,当时只办理了土地证(土地证上写的是60平方米),房子是三层楼实际面积是300平方米。当时村委本来说是等村里统一办理产权证,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办了。现在我如果想办理产权证的话要怎么做?还有就是如果遇到拆迁的话是不是只接土地证上的60平方米来赔偿?请给予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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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1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榕政办【2013】19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农村集体土地上合法建造房屋申请初始登记的,应提供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集体土地使用权》;4、建设、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建设许可材料及规划验收证明;5、有资质的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6、经村民会议同意或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其登记的证明;7、民政部门出具的门牌编号证明;8、其他必要材料属新农村建设的农民新村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企业建设的房屋等,需提供建设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表未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前建设的房屋,应提供房屋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及消防验收证明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村企业的,由村委会或村经济合作社证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确认若申请房屋登记时,申请人身份发生变化,应一并予以确认房屋登记部门应当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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