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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认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具体时间点?_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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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2 热心网友

    您好!现就您的问政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3号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房产交易中心:8889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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