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上规定买房人支付房屋总价包括乱起八糟一共费用是652000,其中15000用于税费、契税、中介费但未规定总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房人不同意做低房价,邪恶中介在补充条款上加了一个2%中介费,买房人未看清楚就签了,买房人能维护自己权益少交中介费吗?能根据原来的居间协议进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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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证明的,可以按照原居间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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