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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最近房地产公司给我发了条信息,信息内容如下:中山财政局通告:”自5月1日起,已签买卖合(中山)

最近房地产公司给我发了条信息,信息内容如下: 中山财政局通告:”自5月1日起,已签买卖合同的,须在09年6月30日前交纳契税,符合以下条件的按1%征收;1、首次购房;2、建筑面积小于90平米;3、持有中山市国土局查询回执,符合者于6月1日前将回执交于开发商,否则不享受优惠。逾期未交纳的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电话:财政局076088331508;档案查询076088332180。“我打电话问了房地产商,他们说契税已经交了,之需要我们到市国土局打一张回执单交给开发商就行了。请问打印回执单是在中山市国土局打印吗?找哪个单位?电话多少?需要带哪些资料?带齐相关资料不用本人去可以吗?我们从坦洲过去怎么做车?非常感谢您的回复。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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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3 热心网友

    你好! 一、短信是地产公司给你发的,你应该问地产公司到市国土局哪个部门打印这张回执单。二、从短信内容猜测,是不是要一个首次购房的证明?如果是要这个证明,市国土档案馆可以提供没有对应该姓名的房地产登记档案的证明,地址:兴中道二号国土大楼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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