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厨房被水浸泡,责任由谁承担
本人于2009年7月20日将六楼的房子出租给别人住,前两天五楼业主打电话给我说他家厨房全部是水,地板及厨柜全部被水浸坏了,水是从六楼厨房漏下去的。我打电话给租客,租客说待查看后再告诉我具体情况,后来租客反馈说是厨房热水器下面的水管连接处漏水。估计漏水有两天了吧。现在已让管理处将漏水的地方修理好了。 今天五楼业主打电话我说要我承担全部的维修费,请问这个责任到底由谁承担?是六楼业主还是六楼的租客? 敬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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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赔偿后向租客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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