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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帮忙啊-2005年8月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在草原明珠小区买了一套106平米的期房,当时只签了内部认购协议,并口头约[呼和浩特]

2005年8月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在草原明珠小区买了一套106平米的期房,当时只签了内部认购协议,并口头约定一个月内签定正式购房合同,2006年6月30日前交房,否则按总房价的万分这二赔偿违金。2006年8月底,开发商通知交房并去签定正式合同,我去看房时,开以商告之面积为108.2平米(开发商拒不出具房屋面积实测表),且只通了水电,在补交了2.2平米的房屋差价后,签定了购房合同,约定阳台为封闭式,层高2.8米,相关配套设施在交房之日开通,否则按总房价的万分之二赔偿。但拿到房屋钥匙后,发现层高只有2.6米(从地面到屋顶),阳台只封闭了一半,天燃气直至12月底才开通,去找开发商,开发商说,天燃所没按照开通是因为入住率不到一半,层高2.8米应含楼顶的0.2米厚度,阳台没封闭是为了小区美观。1、层高是否含楼顶厚度?2、天燃气违约金(2006年9月日至2006年12月底)开发商是否该赔偿?3、阳台、层高开发商上否该赔偿?4、我怎样才能知道房屋的实际面积?打这个官司胜算的把握有多大?我能否聘请您打这个官司?怎么联系您?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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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热心网友

    您好!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有几点违约之处首先未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其次交付房屋面积超过合同中约定;再次阳台与房屋层高不符合合同要求;第二条开发商的要求是合理的,买受人应当履行;第一条与第三条买受人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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