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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灵昆镇《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_温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73号)与市国土局长接听市长热线在2014年6月30都市报关于农村一户一宅居住权得到有效保障已公布的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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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3 热心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题答复如下:1、我市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6号)号文件开展破解农民建房难工作,部分县(市、区)已根据当地情况出台相关实施细则。2、省政府浙政发73号属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件明确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后施行。省政府文件下发后,我局研究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破解农民建房难 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报市政府,鉴于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且制订推进处理政策不得与现行“三改一拆”和城市建设拆迁、旧村改造等政策相抵触,2015年3月19日,市政府要求市住建委和国土资源局对温州市区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另行研究。现住建委已上报了《关于代拟温州市区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的意见的报告》,市政府正在征询各相关部门和区政府的意见,我局的书面意见已于2015年5月28日反馈市政府,市政府将综合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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