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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公积金2014年17号文条款解释-广州

穗公积金中心[2014]17号文中第二项调整内容中,第一条缴存基数中第三小点的:2014年1月1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新调入的职工各指的是什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是否单指刚毕业参加工作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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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6 热心网友

    您好!      建议您咨询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您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若您对本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存在疑惑,建议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查询自己所有缴存情况及您的缴存基数,再由前台工作人员为您具体解释。       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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