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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提取问题咨询-福州

我的公租房承租人是我公公,他已去世多年,我从2001年至今一直居住在这间公租房,我婆婆没居住,我婆婆能签订拆迁协议吗?公租房拆迁后产权能过户给我婆婆,我小叔,我,或我未成年的女儿这四个其中一个吗?我和小叔在福州市都没有房子。如能过户给其中一个,需要做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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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热心网友

    根据《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规定,被征收房屋属国有直管公房的,以公房租赁凭证为计户和补偿依据如原承租人已去世的,由家庭协商一致后推举一人作为代理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但审批办理购公房手续只能以原承租人姓名为准,待审批通过后,再自行到市房屋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产权过户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市房屋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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