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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房产证更名如何办理

本人的故婆(92岁)与其儿子在三乡共有一间屋,土地证和房产证都有。但是由于证件是很久以前领的,当时没有在意土地证上,其儿子的名字中的“均”字错写成“根”字。由于其儿子原为香港居民(在数年前已去世),现在我故婆欲将此房子遗赠给其孙子和孙女(均为香港人)。现在司法部门要求先将两证的名字统一然后才能办理遗嘱公证。请问,我故婆该如何办理更名手续?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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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8 热心网友

    你好! 申请人应持有关资料到三乡国土资源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如下: 一、如属登记机关登记有误的,只需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及原产权证即可办理; 二、如属产权人变更名称引致与登记内容不符的,除提供第一点所列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实测图纸。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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