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现状以及物业管理中经常出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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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2006年7月10日—2006年8月21日 调查地点:重庆市主城区以及綦江等区县 调查对象:居民住宅小区 调查方法:以调查问卷形式的抽样调查 调查目的:以重庆市区县为主,通过调查获得有关重庆市居民住宅小区的发展现状,希望能尽多地发现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小区居民疾苦,以希为有关机构提供有用研究信息。 调查经过:本次调查采用典型方式,以重庆地区为调查基地,通过对重庆市居民小区午夜管理现状的调查来反映重庆市物业管理现状,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整个西部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在暑假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通过走访重庆市几大住城区和綦江、万州、北碚、巫溪等区县,并经过尽可能细心地调查,我得到一些感受的同时,也获得了关于重庆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粗浅材料,发现了一些普遍存在于重庆地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最后经过整理得到了这些材料。 报告正文: 居住物业(以下简称物业),是指住宅以及相关的公共设施。物业管理,作为改革开放后出现的一个新兴名词,在时间的流逝中,悄然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并逐渐成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行业。物业管理不仅关系着居民的正常生活,更关系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壮大。因此,国家自九十年代以来,不断加强相关方面的立法和完善工作。 一、我国物业管理立法现状 八十年代以来,特别是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颁布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国的物业管理现状随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而呈现欣欣向荣之势。 我国《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小区管理(以下简称小区管理),是指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与整治。”国家通过行政法规和条例等方式,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居民住宅小区管理物业专业化。 在国家的推动和市场化的加深,我国物业管理企业自1981年在深圳诞生以来,至今已走过25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物业管理企业总数逾3万家,从业人员突破300万人,城镇物业覆盖率接近50%。从1981年到现在,在这近25年的发展历史中,我国物业管理行业通过企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并得到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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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每个小区收取物业费用都不一样,看看小区约定合同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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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如果在约定以外的时间收百取费用,是违反合同的。你可以拒绝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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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该从办理房产证之日起补交。即使你没住,你的房子也享受了物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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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基本都是一年交一次,也有月月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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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要提前收取物业费有没有法律依据_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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