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询问修改后的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政策的实施时间
征询意见通知中“修改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提取首付款的政策。以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分两次提取贷款前已付的购房款,但须相隔一年,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前已付购房款的50%。为进一步减轻职工购房的压力,减少提取次数,简化手续,拟修改为: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在首次办理提取时一次性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不超过贷款前已付购房款。”请问这一政策什么时候实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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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政策己根据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印发的《关于支持普通住房需求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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