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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的问题

我爸爸2001年去世的,房屋产权是我爸爸的,但去世后没有立遗嘱,也没有公证过户,现在房子要面临拆迁,我妈妈有病在身,行动不便,我妈妈作为第一继承人她能继承这处的房产的比例是多少,我们有家四个女儿,一个儿子,请问做为子女我们有没有权利继承剩余房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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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该房屋是你父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且无特别约定,即使产权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也应当视为你父亲和母亲的共有财产。在你父亲去世后,你母亲应当享有该房屋的一半产权,剩下的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由于你父亲没有立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由你母亲及你们家四个子女继承,继承份额相等;2、如果能够证明该房产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由于你父亲去世且没有立遗嘱,则该房产应当由你母亲及你们家四个子女继承,继承份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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