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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青年结婚三年,感情不和.男方婚前持有婚房租赁权,婚房租赁权应属婚前财产

一对青年结婚三年,结婚两个月后女方就一直回家居住,生有一个2岁男孩,并经常无理吵闹,感情不和.男方婚前持有婚房租赁权,如离婚,婚房租赁权应属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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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及分割原则 一、协议分割: 对协议反悔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认为协议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 二、判决分割 1、原则上均等分割 2、双方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如住房等;或者给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4、补偿机制:离婚有过错方对无过错方补偿;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应由另方补偿;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而另方离婚后无房居住的并且经济困难的,可由有房产权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5、过错性离婚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子女抚养权,判给谁关键看孩子归哪一方抚养给有利于子女成长。二个子女的话,原则上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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