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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联合申请人提取公积金问题[海南]

你好,我跟我老公一起买的商品房,2013年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他是主贷,我是副贷,他每年都会提取公积金,我如何提取呢,应该准备哪些资料。还有应该去哪个地点办理。现在是不是有个约定提取,我可以把之前的都提取出来,然后一起办理约定提取不需每年去办理吗?如果两种方式一起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呢,谢谢!静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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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现行政策相关规定,所涉及的问题简要答复如下: 1.职工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如果您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足当年应还本息额,您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办理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夫妻双方的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 2.一般情况下,联合申请人需先确认主贷人已办理约定提取业务后再办理约定提取业务。 相关提取业务所需材料请登录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具体手续请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咨询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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