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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年前买了一户人家民房,当时未过户,当时未立案,请问我该怎么做?

我十年前买了一户人家民房,当时未过户,对方留下收据后又偷了我几千元一直跑在外地,当时未立案,现在家里拆迁,对方回来以房主身份所要房屋未果,昨天对方已向法院向我起诉,请问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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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7 热心网友

    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 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会尊重二手房买吗合同的约定。最终,法院对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处理主要是以二手房合同为依据。 不过,起诉最重要的问题是证据,没有证据,口头上的主张法院都是难以支持的。我国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自己提出一项主张,就必须同时拿出一份证据来证明,否则法院就一般不会认可这个主张。二手房买卖纠纷中最重要的证据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当然还包括其他一些证人证言和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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