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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场入口无人指挥管理-福州

南台十六府自16年7月交房以来,一直以人车分离为由组织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无论是汽车还是电动车,但是物业的人员却可以大摇大摆的骑车电动车在小区里转,10月底开始业主将电动车停到小区外面也要被收费,11月又通知业主可以办理停车月卡,每月收费25元,请问小区停车是配套设施,汽车车位卖钱也就算了,现在业主会自己家停车充电还要花钱,到底是业主是小区主人,还是物业是主人,业主已经支付公摊电费,为什么还要付停车充电的钱?收费的标准是否经过物价局核准,请相关部门给予整治,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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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9 热心网友

    您好!:关于物业人员在小区内骑电动车事宜,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业主,更快的处理小区内的突发事件,小区允许安防巡逻车在小区内行驶,如果业主发现有物业人员在小区内骑行自己私人的电动车可及时向物业处反映,物业按规定会予以严肃处理关于电动车收费事宜,为了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和电动车的安全,收取电动车25元,是电动车的秩序维护费并且含当月停放和充电费,停车场已请专人看管,电动车充电不纳入公摊电费分摊小区的公摊电费的内容包含:路灯、楼道照明、电梯用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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