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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应低于工资基数百分之三十五的规定吗【乌鲁木齐】

你好,我和妻子共同贷款50万买房,在天山区公积金管理部做贷款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知我们,现在的月还款额不应低于夫妻双方工资基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我们本计划十一年就可以还清,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定到7年的还款期限,无形中在每个月我们要支付2300多的现金!请问乌鲁木齐有这样的月还款额不低于夫妻双方工资基数百分之三十五的规定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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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6 热心网友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是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为体现住房公积金互助性,尽快回收资金,加快资金流动,故对贷款年限做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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