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法律纠纷 > 朋友说继承来的房产合同需要去公证处公证是真的吗?哪些房产合同需要公证来着啊?

朋友说继承来的房产合同需要去公证处公证是真的吗?哪些房产合同需要公证来着啊?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g****7 热心网友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房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 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 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 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