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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准,但公司不仅不同意,而且本人的辞职手续也一定没有签字

律师您好:我是来自黑龙江人,现在重庆上班。我上班有3个月了,但是没有转证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我于11月14日提出辞职请求,但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准,经我与人事主管商议于11月25日同意本人离职。但因我生病,急需进院治疗,于是本人要求按劳动法规定3天后离职,但公司不仅不同意,而且本人的辞职手续也一定没有签字,我不知道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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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至于你说的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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