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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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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房屋分类别办理 据悉,国有土地上无证房屋形成是由不同缘故造成,因此,此次办理房产证,将按照不同缘故造成无证条件分类办理。 包括:无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有相关土地使用批准手续,或国有土地来源奢侈、无争议房屋; 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房屋; 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按房改政策出售给个人,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 联建房屋,包括联建商品住宅房屋跟联建非住宅房屋; 未进行竣工验收房屋; 拆迁安置房屋; 相关归档资料遗失房屋。 办证房屋必须具备3个条件 据市房管局负责人介绍,此次为无证房屋申请办理房产证,必须符合3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是无证房屋必须是建在国有土地上; 二是房屋是2001年8月15日前建成或购买; 三是房屋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当登报公告30日,确认产权无争议。 该负责人解释说,目前本市不能够办理房产证房屋有3种类型: 一是国有土地上建成房屋,因历史上建房手续不全等缘故造成购房户或拆迁安置户无法办理房产证; 二是集体土地上建成房屋(包括城中村); 三是企业改制中涉及房产变更登记问题。由于后两种类型问题复杂,市政府以后将特地制定文件加以规范。 把时间期限定为2001年8月15日前,是因为建设部99号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于2001年8月15日开始实行。政府跟新闻媒体对政策也进行了广泛宣传,促进了较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形成,开发建设单位操作行为已经规范,少数人购买违规建设房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贪图便宜侥幸心理。因此,政府将2001年8月15日作为解决问题分界点。而该日期之后发生,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问题,不宜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手续后,再按照正常登记流程为房屋所有者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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